儿科独占权(PDE)
儿科独占权(PDE)
根据食品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(FD&C)第505A节,如果FDA同意一种药物应用于儿科可能产生健康益处,它可以向开发者发出儿科研究的书面请求。作为开展这些研究的激励措施,§505(A)提供了6个月的市场独占权,即“儿科独占权”。
根据食品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(FD&C)第505A节,如果FDA同意一种药物应用于儿科可能产生健康益处,它可以向开发者发出儿科研究的书面请求。作为开展这些研究的激励措施,§505(A)提供了6个月的市场独占权,即“儿科独占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