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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市许可申请 (MAA)
上市许可申请 (MAA)
MAA旨在提供有关药物的全面信息,使监管机构能够评估药物的质量、安全性和有效性,并对未来的上市许可持有人(MAH)进行评估,确保收益/风险比的可持续性并持续监控。
欧盟的上市许可申请
医药产品只有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后才能投放欧洲经济区(EEA)进行上市。根据其注册申报路线,无论是国家程序、分散程序、互认程序或集中程序,上市许可申请需要被提交给国家级监管机构或欧洲药品管理局(EMA)的人用药品委员会(CHMP)进行评估。国家上市许可由成员国授予,而“联盟许可”由欧盟委员会(EC)针对整个联盟颁发。
MAA的内容取决于适用的法规依据,此类依据2001/83/EC条令和(EC) No 726/2004号法规中进行了规定。其档案可以是独立完整,或由各种类型的文件组合而成的,用于申报创新,仿制,杂交,生物仿制,成熟,草药或固定组合药品(不完全清单)。
MAA档案需遵循通用技术文档(CTD)的结构和格式要求。